2008/10/31

圖書電子化著作權爭議 Google以1.25億美元達成和解

還記得mp3開始流行時著作人的反彈嗎?還記得ITUNE幫線上音樂熱銷後媒體的報導嗎?能夠達成協議,當然是為消費者與著作權人間達到最快效益化的事情,我想說的是在數位內容必須要起飛的架構下,分贓式的協議將是未來可怕的災難,希望有時間我能好好的把這件事情完整的作個評析。

ZDNet新聞專區:Stephanie Condon 2008/10/29 14:11:02 美國作家協會(Authors Guild)與美國出版商協會(AAP)周二宣布,已和Google達成和解協議,Google將支付作家與出版商1.25億美元,和解Google Book Search服務被控侵害著作權的官司。

根據這樁和解協議,作家與出版商的著作若在網路上被檢索,可從中獲得報酬。

美國作家協會執行總監Paul Aiken說,這樁和解案是「美國出版史上最大的書籍交易」。

Google正把許多大型圖書館的藏書數位化,包括紐約公共圖書館(NYPL),以及史丹福大學與哈佛大學的圖書館館藏,並且把這些文字轉化為可檢索、並附有廣告的網頁。

代表逾8,000名作者的美國作家協會在2005年9月提出告訴,控告Google的數位化計畫形同「大規模」著作權侵權行為。五大出版商另外又代表美國出版商協會,對Google提出另一宗告訴。

根據和解條件,Google同意支付作者與出版者1.25億美元,並負責銷售已納入Google線上圖書館藏的著作物存取權,而這些存取產生的營收大部分都歸作者與出版商所有。

目前,Google Book Search的使用者可在網路上瀏覽書籍內容的摘要。和解後,Google可把著作物的完整頁面放在網路上供檢索者閱覽。Google企業發展資深副總裁暨法務長David Drummond說,使用者最多可預覽一本20%的內容,然後再決定是否要選購。

Aiken說,Google將提供美國各地的公共圖書館一個免費的入口網站(online portal),以便存取Google已數位化的書庫,而讀者只要支付按頁計算的費用,即可列印不限頁數的內容。Google也將對各大專院校提供法人訂閱服務。

Drummond說,在美國境外提供的Google Book Search服務則維持現狀。

(唐慧文/譯)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