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/1/22

內容的漣漪效益-定義新媒體(內容篇)



許多人定義新媒體內容時,都特別的強調內容是可以是由所有網民產生,可以雙向的交流意見,達到個人對個人的互動,但是這樣的定義並不夠完整,全民內容的互動只是新媒體在內容上影響力的方式與方向,在定義新媒體內容的P2P與互動上,我將是以-漣漪式內容-來做一個完整說明。

Not one way, but some way
如果說,新媒體的內容是因為可以雙向交流意見,可以讓所有人都產生內容,那麼早在廣播的時代,就有call in與call out 的全民參與形式 ,而自五燈獎開始,到現在的許多訪談性節目,素人創造媒體內容也不是什麼新鮮的事情,重點是主導內容的是媒體本身,而不是內容的創造者,這個分別就是傳統媒體的內容像波浪,指隨著風吹的方向形成影響力,而新媒體內容則是像許多的漣漪,隨機的從落點處向四周延伸影響力,有大有小,可能相互抵銷,也可能衝擊更不一樣的水紋。


Not everybody , but somebody
另外,討論新媒體內容並非是因為everybody都可以產出內容而形成,而是由somebody所產生的內容影響力,而這些個somebody與過去傳統媒體不盡相同的,則是他們可能原本只有十分小眾的影響力,也就是漣漪的第一波水纹,或者他們發掘了他們原來是有影響力的,但是因為新媒體的互動性使得這些somebody有了後勁的擴散效益,而許多的漣漪又在相互交錯,產生更豐富的花紋。例如微網誌或是社群,都是有所謂的核心意見領袖,或是知名人士為中心點,當然因為每個網民都像是水分子一樣,在網路上有連結有互動,於是以上的中心點才能變成擴散的漣漪,並不是每個人都是新媒體內容的核心。

聽起來好像新媒體完全排斥了傳統媒體進入的可能性,但事實上剛剛好相反,新媒體如果能由傳統媒體來轉型將可以更加速新媒體的成功,下一篇我們將討論這一個部份-全媒體出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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